植物科学技术学院2018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
根据学校关于2018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生指标分配
(一)学院总指标
硕士类型 |
除推免生外本次可招指标 |
全日制学术型硕士 |
141+2 |
全日制专业型硕士 |
128+19 |
非全日制专业型硕士 |
2 |
合计 |
271+21 |
(二)二级学科学术型指标
二级学科 |
除推免生外本次可招指标 |
作物栽培学与耕作学 |
24 |
作物遗传育种(含作物生物技术油菜方向) |
55+2 |
作物生物技术(生物统计,基因分子方向) |
3 |
药用植物学 |
3 |
生物质能(含作物遗传育种专业能源作物方向) |
4 |
植物病理学(含植物检疫与生物入侵病害检疫方向) |
27 |
农业昆虫与害虫防治 (含植物检疫与生物入侵害虫检疫方向) |
18 |
农药学 |
6 |
应用真菌学 |
1 |
合计 |
141+2 |
(三)二级学科全日制专业学位指标
二级学科 |
除推免生外本次可用 指标 |
作物栽培生理生态 |
22+1 |
作物育种 |
52+10 |
作物统计遗传学和基因分子进化 |
1 |
药用植物育种与栽培 |
2 |
生物质能 |
3 |
作物病害综合治理 |
26+3 |
作物虫害综合治理 |
15+2 |
农药学 |
4+2 |
食用菌育种与栽培 |
3+1 |
合计 |
128+19 |
注:专业学位指标不得用于学术型。
各学科招生数可能根据复试具体情况有微调
+n代表联培指标数。
二、工作要求
(一)严审复试资格
严查考生身份,复试前严格审查考生的有效身份证件、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 留存有关复印材料和证明材料。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应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
(二)确保信息公开
在学院门户网站、公告栏、研究生院网站等公开复试录取信息。做到政策公开、方案公开、程序公开、成绩公开、结果公开。
(三)依规组织调剂
优先组织第一志愿上线的考生复试。复试录取调剂生必须通过中国研招网“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办理,未经过该系统调剂,录取的调剂生无效。
(四)责任和回避原则
复试工作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所有参加复试及录取工作的人员都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保密的规定和教育部有关硕士生招生录取工作的各项规定,对复试专家组名单、命题教师、监考教师、评卷教师等相关内容应严格保密。复试及录取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有直系亲属参加复试的人员,不得参加与复试及录取有关的工作。
三、复试形式和内容
(一)复试人数的确定
各二级学科专业基本按照不低于本次可用招生指标120%的比例确定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分数线。同一专业,非全日制与全日制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分数线相同。如需接收调剂生,以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公布信息为准。
(二)主要形式
1.笔试:主要为专业课测试。
2.实践(实验)能力考核和面试:主要测试实验和操作技能或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以及考生的知识结构、综合运用知识的能力和英语水平。
(三)主要内容
全面考察考生德智体等综合素质,尤其是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和心理素质。学术型考生从科教结合的角度考查专业知识功底和科研创新能力,专业学位考生从产学结合的角度考查学科知识广度和实践创业能力。
3.体检
体检在复试阶段由校医院统一安排(具体时间安排见华中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法规执行。
体检时考生需准备一寸近期免冠照片两张,体检费35元,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将不予录取。
四、复试程序
(一)资格审查
1.考生参加复试时须持以下材料于复试前一天到主楼217植科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报到,原件现场核查,复印件留存不退还。
(1)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一份
(2)准考证原件、复印件一份
(3)毕业证书原件(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持学生证)及复印件一份
(4)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档案单位红章)
(5)全国大学生英语六级考试成绩单原件、复印件一份
(6)专项计划考生提供相应证明原件、复印件一份
2.资格审查不符合教育部规定的考生,不予复试。
(二)各二级学科专业复试安排及注意事项
按二级学科成立复试组,全面负责各二级学科复试、录取工作。各二级学科复试组,可组织集中复试或分小组复试,复试小组成员由本二级学科不少于5名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的教师组成,二级学科负责人全面负责本二级学科复试工作,包括命制复试试题(试题在开考前属于绝密级)、复试小组成员、复试时间和地点的确定、指定1人负责英语语言能力测试、指定1名秘书负责复试记录等工作。
具体安排单列,见植物科学技术学院网主页http://www.itwuwu.com/。
五、复试成绩与录取
(一)总成绩计算
1.复试成绩
复试应综合各方面的考核结果按百分制评分。
复试成绩=(专业考核笔试×40%)+(外语听说测试×20%)+(面试及实践考核×40%)
2.总成绩计算原则
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按权重相加为入学考试总成绩。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总成绩=初试成绩÷5×50%+复试成绩×50%
(二)录取原则
1.按总成绩由高到低录取,总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2.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2017年学院暑期夏令营“优秀学员”;
3.未通过复试、复试成绩或总成绩未及格考生不得录取。
(三)录取结果
学院复试结果、录取名单汇总上交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统一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由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批确定录取结果并上报教育部,最终录取结果以教育部审核通过的结果为准。
六、组织机构
1.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严建兵
副组长:王满囷
成 员:朱正宁、熊海林、姜道宏、黄见良、姜海、罗朝喜、张祖新、朱龙付、彭少兵、王满囷、李建洪、边银丙
秘 书:高婉琳、李焕楠、李志强
2.招生工作督导小组
组 长:熊海林
成 员:张端品、吴江生、陈志强
3.受理考生申诉联系方式
87283686,gwl@mail.hzau.edu.cn
植物科学技术学院
2018年3月23日